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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杨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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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退到阴影里,但他把车停到电梯门口时,我又不得不硬着头皮过去,低声下气地说:“老板,能不能麻烦您把车挪一下,谢谢!”他照旧用嘲讽的目光看着我,直到我给他九十度鞠躬,他才把车挪到泊车位上。郭小军不记得我的脸,他觉得天下保安都一个样。不仅是我,地下所有人都讨厌他,包括大厦的主人罗先生——老板从不流露表情,但每次遇到他都背过身去,就是离这种人越远越好的鄙视。不到两天,郭小军这傻逼开始挨饿了,死皮赖脸哀求大家。有一次他求到我面前,完全忘了扇过我耳光。我把以前的屈辱压在心底,只是露出冷漠的目光,在他像狗一样在我身后跟了几百米后,我把几块饼干扔在地上,他立即捡起来吃了。我忽然有些可怜他,甚至产生了原谅他的念头。怪只怪他不争气。第三天凌晨,我在四楼走廊巡逻,听到员工更衣室有动静——那是我储藏食物的地方,竟然发现郭小军在偷我的东西!那可是我留给自己度过世界末日最后几天的救命粮。我怒不可遏,提起他的迪奥西装领子,立时将他瘦弱的小身板提到半空中。几小时前,我刚在地下一层超市吊死了一条狗,就因为那条狗偷吃了我私藏的德国香肠!郭小军非但不求饶,反而骂道:“下辈子,你还是穷鬼!”刹那间,我摸出藏在裤腿里的匕首,这是对付疯狗的防身武器,没再跟他多说一个字,就把匕首捅入他的胸口。鲜血喷到我的脸上,我丝毫不觉恐惧,反而有爽快的感觉。我浑身颤抖,那是激动与兴奋,脑子快要涨开,双手已不受自己控制,连续不断捅了十几刀。我并不可怜他,只可惜他那身迪奥。最后,我在他脸上划了几道,用匕首挑开他的嘴角,让他变成一个满脸污血只会笑的傻逼。当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,我才感到深深的恐惧,浑身变得冰凉,从皮肤直到骨髓。虽然这幕场景早在我脑海中反复演练过无数遍,真的呈现在眼前,却不知所措——也许,十五年前我爸杀死我妈时,也是同样的感受?四楼更衣室以及门口都是监控死角。我又悄悄爬上五楼的更衣室,小心避开了全部监控,将自己被鲜血浸透的制服锁在箱子里。我仔细清洗身体,确保没有留下血迹,又重新换上一套新制服。至于杀人的那把尖刀,被我丢弃在电影院的角落里。但有样东西没有被我丢掉——郭小军被杀的过程中,他的口袋里掉出一把车钥匙,有雷克萨斯的标志。我逃跑前忍不住拿起这把钥匙,犹豫再三,还是将它擦干净藏在身上——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吗?我真是白痴,都世界末日了,还分什么你的我的?完全不需要杀人,也能得到一把好车的钥匙,哪怕是去地下四层的尸体堆里去翻,保不准就有奔驰或凯迪拉克。我做过车库保安,对各种车辆非常熟悉,经常上汽车网站关注每一款新车。两年前我考取了驾照,但穷得连轮胎都买不起,只能在汽车bbs里默默潜水,看车主们交流或炫耀。有时面对车库里那些好车,常有拉开车门一百八十度转动方向盘的冲动!我曾经半夜里躲在监控死角,抚摸一辆酷似《2012》里的宾利的车头,仿佛只有它能带我逃出世界末日。郭小军死后一整天,我穿着制服装模作样地调查凶手——如果办案的警察就是凶手,那么案子就永远也破不了。其实,我不过是代替大家完成了一件心照不宣的事,死了一个只会浪费资源而没有任何贡献的恶心家伙,毫无疑问是对所有幸存者都有益的事情,就算有人猜到是我干的也不会说出来的。只有周旋那个死脑筋的家伙,还在一门心思要找到凶手,有时候我觉得他单纯得像个孩子。

晚上,我独自来到地下三层车库走了一圈,不断试着按下车钥匙的遥控按钮,结果打开了一辆雷克萨斯gx460——天哪!末日礼物?我最喜欢的一款suv!颤抖着拉开车门,坐在宽大舒适的驾驶座上,我想象郭小军坐在这辆大车里的样子,简直就是无人驾驶!我手忙脚乱了好一会儿,才弄清楚怎么把车发动。这辆价值一百多万的四驱车,就算干几辈子保安都买不起的进口车,现在成了我的玩具——像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子,终于拜倒在我脚下,温柔地叫唤:“主人,我是您的女奴,请让我为您服务。”车子一启动就几乎撞上对面墙壁,我用尽全力打方向盘转进车道。加油门两三秒钟,时速到了五十公里。坟墓般寂静的地下车库,响彻车的轰鸣与呼啸。再度急打方向,车身重重地擦到立柱上,我在撞击与震动中热血沸腾,像玩赛车游戏那样刺激!转到通往下一层的斜坡,踩着刹车开到地下四层。我打开车里的cd,没想到郭小军还听迈克尔??杰克逊。当我把时速加到六十公里,兴奋地叫嚷时,却看到车前灯的光芒尽头,站着一个黑影。不管是人是鬼,我下意识地猛踩刹车!地底响起急刹车刺耳的啸叫声,我把头伏在方向盘上,闭起眼睛想象撞到的是有生命的血肉之躯,还是一具复活的僵尸,或是某个虚幻的鬼魂。睁开眼睛,灯光笼罩着一张脸,她在车头前痴痴地站立。阿香?这张孩子般的脸上丝毫没有惊恐,只是一片茫然。她距离车头不过几厘米,只要我晚刹车零点一秒,就可能被撞飞出去。第一次看到她这样的表情。我跳下车,抓住她的胳膊:“你怎么了?干吗半夜下来?你不害怕堆在这里的尸体吗?”同时,我闻到了一股腐烂的气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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