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多“线索”,鱼龙混杂,难辨真假。但是,有了这些旁证的支撑,冯凯更加认准了金万丰就是本案的凶手,觉得金万丰只是抱着侥幸心理负隅顽抗罢了。但是在专案会上,顾红星却提出,除了口供,他们没有任何实际的物证可以指认金万丰就是凶手。
可是现场已经被烧毁了,去哪里寻找可以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,尤其是物证呢?那不就是在强人所难吗?所以冯凯的笔记本上第二次出现了“迂腐”二字。
要搁在以前,陶亮要是知道真正的冯凯如此形容顾红星,一定会拍手称快、深表认同的。但是此时,他在心里却隐隐地站在了顾红星这边,于是他翻过了笔记本上的那两个字,继续认真地往下读。
按照顾红星的计划,应该把现场进行网格化分区,然后按照每个分区进行顺序编号,再根据序号顺序,逐一把各个分区内所有烧毁的灰烬都进行筛查,在灰烬里寻找一些有可能证明犯罪的物证。
顾红星的这个取证思维已经非常先进了,因为在陶亮的年代,对于疑似命案的亡人火灾现场,现场勘查员都是需要这样做的。这不仅是为了寻找物证,还能够对物证进行具体定位,有助于案件分析。顾雯雯就经常会灰头土脸地从火灾现场回家,然后一洗澡就是半个小时。
公安队伍是以服从为第一要务的,所以大队长顾红星这样提出来了,其他人也不好说什么,即便有怨言,也只能默默地去做。可现场一片凌乱,如果真的按照顾红星说的以网格式筛查,估计没有半个月都筛不完。
这时候,性急的冯凯又打起了走捷径的主意。
他和卢俊亮聊了一次,主要话题是致伤工具。卢俊亮虽然没有什么经验,但是从医学的原理上认为,死者的颅骨两侧都有骨折,虽然翼点处比较薄,但想徒手打成骨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,而且恰好两侧都有骨折,那么徒手伤的概率就不大了。
如果按照书上说的,骨折线边缘有骨质压迹就是金属钝器打击所致,那么可以肯定死者的头部损伤应该就是金属钝器打击所致。再结合小卖部老板娘的证词,金万丰在事发当晚离开现场的时候,身上并没有带任何工具,那么说明这个工具应该是被金万丰遗留在现场了。金属钝器的种类并不多,尤其是一个年轻女性的住处,按理说应该更不多了。所以冯凯认为,无须再对现场一点点进行筛查,直接在灰烬废墟里面找能够作为凶器使用的金属钝器就行了。
但是,冯凯的提议被顾红星否决了。顾红星还是坚持筛查灰烬,因为直接找工具,感觉有一些投机的成分。
冯凯不服。所以,就在刑警大队全员都在筛查现场灰烬的时候,冯凯则在火场废墟里面翻来翻去,并没有认真投入筛查现场的工作中去。可能是有幸运之神附体吧,冯凯在现场“东一榔头,西一棒槌”的翻找过程中,居然还真的从坍塌的五斗橱框架下面找到了一把锤子。
因被没烧毁的抽屉遮挡,这把锤子没有被烧灼,也没有烟灰炭末黏附,算是一个保存得比较好的物证了。当时冯凯也没有过多寄希望于这把锤子,只是看这把锤子保存完好,于是把它用袋子装好,带回了刑警大队。
提取了物证,就要检验。顾红星拿到锤子就立即对锤柄进行了指纹显现,果然显现出了几枚指纹。通过比对,这几枚指纹还真的就是金万丰的。
现在的冯凯看到这里,心里并没有什么波澜,因为就像顾红星在他家里吃饭的时候说的一样,这是一个孤证。虽然从取证到指纹显现再到指纹比对,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,但并不能直接证明犯罪。
当时的顾红星也是这样想的,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,那就是死者金苗的头皮上是有伤的,而锤子上并没有血。
可当时的冯凯却欣喜若狂,他认为已经证据确凿了。顾红星不是要实际的物证吗?现场提取到金万丰用过的锤子,金万丰还狡辩说自己不认识金苗,那不是这个金万丰杀的人,还能是谁干的?
据卢俊亮说,顾红星和冯凯因此发生了剧烈的辩论。当然,这里说辩论,应该是卢俊亮美化了二人之间的争吵,隐瞒了由此产生的嫌隙。
冯凯认为,凶手在用锤子杀死人后,有可能清洗凶器。顾红星则认为既然凶手要点燃现场毁尸灭迹,何必再清洗凶器?既然清洗了,为什么只洗掉血迹,而不洗掉指纹呢?
顾红星还认为,锤子被发现的位置是在五斗橱的下面,而不是尸体下面,两者是不是有必然的联系,还有待商榷。
冯凯很生气,他觉得已经有了铁证,顾红星何必再这样吹毛求疵?是不是非要再结合金万丰供认不讳的口供,顾红星才能服软认输?
于是冯凯拿着锤子这个铁证,再次提审了金万丰。
这一次审讯,笔录记录得很简单,看起来是主审人冯凯对金万丰的狡辩之词丝毫不信。但从只言片语中,还是能看出金万丰是如何解释这一情况的。
金万丰和金苗从小是同学,也是邻居,虽不能说是青梅竹马,但两人关系着实不错。后来随着他们小学毕业后金万丰搬家,两人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