苒苒提醒发型会乱后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爬起来。
困乏,总在男人过度劳累后。
许夏临放下杯子,十指交错地搭着膝盖。唐斯觉察到他直挺挺的目光,像红外线自动追踪似的停留在自己身上,三少爷抛过去一个狐疑的眼神:“有屁就放,有话就说。”
许夏临弯起嘴角笑得并不真诚:“那天我问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,你还没告诉我。”
唐斯抬眼看了看天花板,许夏临当他是透过砖瓦凝望天空,追问道:“你想上天啊?走,我带你坐飞机。”
朱自清说过,沉默,是一种处世哲学,是一种艺术。
很明显,许夏临的发言让唐斯成为了本世纪最深谙艺术的文艺工作者。
“怎么不说话?”见他沉默那么久,许夏临不解地问,“你恐高?”
“我对傻逼过敏。”
唐斯让苒苒去厨房取点吃的,他得在宴会开始前垫巴几口,省得一下台就被唐顿当作宠物牵去饿着肚子赔笑脸。
苒苒只需要对着对讲机说几句然后over,过几分钟自会有人推着餐车上来。
三少爷不过是换了个说法支她走,苒苒出门前用眼神警告许夏临,别想趁着自己不在就整花活,搞大动作,否则后山永远有他一席之地。
“许夏临,我说这话是为你好。”唐斯从床上跳下来,穿着袜子几步走到许夏临跟前,“当着唐顿的面,别做太出格的事。”
“为什么?”许夏临问,“你觉得我会对他做什么?冲上去送他一拳头?”
“你这人,可不好说。”唐斯满脸不信任地啧声,“反正今晚你就老老实实待着,别去招惹他。”
“我如果惹了他会怎样?”许夏临态度从轻蔑过渡成不正经,“你担心我?”
“别自恋。”唐斯不客气地踹他一脚,“好歹算朋友一场,我大哥为了恭年在外面闯荡七年,二哥……也是两难的境地。你哥比较幸运,菲菲争气,所以唐顿监视得没那么严。我你就当我能力不足,你惹出事我保不了你。”
“唐斯,”许夏临忽然牵起唐斯的手,力气不大,却让三少爷没法轻易甩开溜走,“我不想跟你做朋友,懒得去想他要怎么对付我,就算他真派人来暗杀我,咽气前我也会在他耳边告诉他,我就是喜欢你家老三,这辈子没追到,下辈子继续缠。”
“聊天别动手,赶紧撒开!”三少爷疾言遽色,然而单凭气力没法持续为自己供给胆量,心脏作为胆量的泵站,不得不加快功率工作,副作用是催动血液流速,“轮回都不放过我,好恐怖的你这人!”
许夏临抬头,唐斯对上他的眼睛,忽地被扯入湍急的漩涡。他将情感浓缩在瞳孔里,无论如何激昂热烈,面上永远平静。
像极具欺骗性的水面,诈人落水,然后吞噬。
“我知道你有多喜欢小提琴,这种舞台配不上你,让我带你逃跑吧唐斯。”一字一板,宛如在庄严神圣的教堂里,当着神与神父的面,许夏临沉着而认真地离经叛道,“跟我私奔。”
太阳在徘徊,唐斯咽了咽口水,任由他牵了很久,憧憧地说:“你总得给个目的地,我是正经人,不是你三言两语能说服、说走就走的。”
许夏临放下二郎腿,把唐斯拉近了些,另一只手随后扶着唐斯的腰。他语气之忠诚,让唐斯觉得小老弟有点脱离人设,别是被什么怪东西给夺舍了:“你定。”
“哪儿都行?”他问。
“哪儿都行。”他应允。
他们好像都在说疯话。
心神敛住没多久又开始飘散,胸腔里喧腾吵闹,闹得天地调换,日夜颠倒。既然已经疯了,干脆听凭漩涡,自由放任,随它沉溺。
“芬兰。”鼓膜罢工,听觉在水中失灵,唐斯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成功发出声音,他凭着肌肉记忆和直觉,嘴唇翕动,“也……不一定非得是那儿,带我去能看见极光的地方。”